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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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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 察 公 告

    作者:    时间:2026-05-09     浏览: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5月30日,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及其领导班子

    二、巡察内容

    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和教育法律法规,对照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政绩观根本性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深入查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落实改革部署中的偏差、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行政办公楼南618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手机18055664981预约;

    (二)邮政信箱:安庆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公室;

    (三)意见信箱:行政楼一楼大厅、学院教学楼、学生宿舍;

    (四)电子信箱:xunchaban@aqnu.edu.cn;

    (五)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6-5306662,手机:18055664981(只接收短信);

    (六)“码上巡察”:通过微信扫描右方二维码,填写相关问题信息。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27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二巡察组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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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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