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
试行
)
》,光电磁功能材料
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光电磁功能配合物和纳米配合物安徽省重点实验
室办公室对教师个人提交的
10
项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进行了初
审,并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现
将拟资助的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
为
2020
年
7
月
2
日至
2017
年
7
月
8
日。
如对公示的上述拟资助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
式向本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提出。
联系人:刘志强
联系电话:
0556-5708016
邮箱:
liuzhiqiang711@126.com
光电磁功能材料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光电磁功能配合物和纳米配合物安徽省重点实验室
2020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