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 首页
  • 学院概况
    1. 学院简介
    2. 现任领导
    3. 机构设置
    4. 联系我们
  • 党建工作
    1. 党建动态
    2. 教工之家
  • 师资队伍
    1. 教师名录
    2. 博士风采
  • 人才培养
    1. 本科生教育
    2. 研究生教育
  • 科学研究
    1. 研究平台
    2. 科研项目
    3. 科研成果
  • 团学工作
    1. 学工队伍
    2. 学子风采
    3. 校友之家
  • 招生就业
    1. 本科生招生
    2. 研究生招生
    3. 就业信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巡察公告

    作者:    时间:2021-10-19     浏览: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自即日起至11月1日,学校党委第二巡察组对化学化工学院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化学化工学院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巡察对象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和学校重要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监督检查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和主题教育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龙山校区行政办公楼南402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手机18055664981预约;

    (二)邮政信箱:安庆师范大学党委巡察办;

    (三)意见信箱:化学化工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龙山校区行政办公楼一楼大厅;

    (四)电子信箱:xunchaban@aqnu.edu.cn;

    (五)信访接待电话:座机:0556-5300222,手机:18055664981(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

    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安庆师范大学委员会第二巡察组

                                         2021年10月19日

    上一篇:安庆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学院2021本科学生实验药品采购项目成交公告(2)

    下一篇: 安庆师范大学单位自行采购公开比选供应商公告(HXY2021-002)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地址:菱湖校区: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联系电话:0556-570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