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中心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工程研究中心办公室对教师提交的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进行了初审,校外专家函评,院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书进行了会评,并报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根据评审结果,现将拟资助的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
如对公示的上述拟资助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学院纪委提出。
联系人:鲍青燕
联系电话:0556-5708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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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工程研究中心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