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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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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3-04-02     浏览:

    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国家、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及《安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安庆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长:李新建、王钧伟

    成员:官叶斌、鲍青燕、刘志强、郭畅

    (二)成立化学专业复试专家库(名单保密),复试时随机抽签产生5名复试专家进行复试工作。

    (三)成立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复试专家库(名单保密),复试时随机抽签产生5名复试专家进行复试工作。

    二、复试名单确定

    (一)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名单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二)调剂考生: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3年研究生调剂专业目录及要求,在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中筛选符合条件的,结合初试成绩和专业情况择优选择考生进入复试,调剂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剂复试名单;我院下表专业尚有部分调剂指标,请关注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有关调剂办法;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拟接受调剂名额

    化学化工学院

    0703

    化学

    学硕

    14

    化学化工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专硕

    6

    (三)复试名单另行公示,请考生在学院网页、研究生院网页自行查询。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化学专业、学科教学(化学)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软件平台采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参加远程方式复试,考生要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或2部手机),一个用于近距离视频面试,一个用于监控复试场所。

    (一)考前事项安排

    1、与考生提前对接,对线上复试方法进行培训、测试,摸排考生具体情况;对考官、助理等复试人员进行线上复试培训,准备好复试必要的场所及设备等。

    2、组织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提前进行线上复试模拟演练;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

    (二)面试组织实施

    1、候考

    (1)候考考生人数,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确定复试名单后,导入准考库,平台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通知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时间段。

    (3)复试专家小组组长随机确定4位复试专家。

    (4)助理组织面试考生完成实人验证、确认准考信息和承诺书,然后依次进入面试间。

    2、面试

    (1)面试流程

    考生依据复试次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填写《2023年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登记表》,并签字盖章。对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采用网络在线考核方式,每门考核时长30分钟,满分100分。

    (2)考查评分

    使用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的“集中模式”(专家会议室集中面试),复试考官根据评分规则,独立客观进行线下评分,填写考生复试登记表。

    具体复试安排暂定如下(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月6日(周四)9:00起:一志愿考生复试;

    4月6日(周四)13:00—15:00:同等学力加试;

    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

    (一)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考查(书面材料)评分规则(100分)

    (1)考查方式:提供书面材料电子版,考生根据格式要求在复试环节提供书面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共两份,一份所有材料保留考生个人信息,一份所有材料隐藏个人信息),待入学后将组织核实原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2)评分规则: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官根据学生的书面材料,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待入学后将组织核实原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2、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评分规则(100分)

    (1)考查方式:由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指定该学科(专业)的两位专家设计考题,复试时由该专家现场读题进行提问,命题专家要根据复试人数准备尽可能充足的专业问题,使得每个考生回答的问题不重复。

    (2)评分规则:重点考查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官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评分规则(100分)

    (1)考查方式: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教育部关于在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增加外语(非外语专业)听说能力的测试的通知》(教学[2001]9号)要求,采取线上讨论有关话题或对话方式,交流的内容包括简单的自我介绍,以及有关话题的讨论或简单的专业知识问答,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2)评分规则: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品德考查评分规则(合格/不合格)

    (1)考查方式:线上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作答。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评分规则:通过与考生交谈给出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根据2023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两门课程加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采用网络在线考核的方式,考核时长各30分钟,原始纸质答卷按要求邮寄给学院。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F)满分100分,由综合素质考查成绩(a)、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成绩(b)和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c)构成。F=a*40%+b*50%+c*10%。

    2、考试总成绩(Z),由初试总成绩(C)和百分制复试总成绩(F)加权计算。Z=(C÷5)*50%+F*50%。

    3、总成绩排序原则。各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成绩排序。

    五、资格审核

    (一)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1、考生身份

    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打印)

    2、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结业生提供结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的专生提供毕业证,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签署纸质版《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后转为扫描版pdf文件。

    (二)综合考察有关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以上材料请各位考生在2023年4月4日前打包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471770093@qq.com (文件命名: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

    六、拟录取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按考试总成绩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调档案。

    3、一志愿考生默认接收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接受待录取。1 小时内未办理“确认”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替考或复试作弊者。

    (2)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未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及格标准者。

    (5)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材料者,或者提供信息作假者。

    七、突发事件预案

    (1)考风考纪

    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等全体都要签订保密承诺书。

    每个复试考生均须签《诚信复试承诺书》,并采取双机位等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监控,严防“作弊”。考生需经实人验证进入远程复试系统,面试中考生须匿名。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复试音视频资料保存1年,若发现考生作弊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考生未按计划时间参加复试,助理应及时电话联系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远程面试系统取消复试资格。

    在发现突发事件或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件发生、地点、时间、类型、涉及或可能涉及的考生人数、影响范围、当地考点联系人员和方式;在事件处理过程中随时报告说明事件发展变化趋势、处理情况等;在事件处理完毕后说明事件发生的过程、原因、存在问题及防范建议等。

    八、违规处理

    (一)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复试工作接受纪委全程监督。

    (三)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诉渠道:化学化工学院 电话:0556-5708019,

    邮箱: baoqy@aqnu.edu.cn。

    九、联系方式

    一志愿复试考生请加群:QQ群号:495553713,联系电话:0556-5708016。调剂复试考生后期学院联系后加入指定群。

    十、本细则由化学化工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3月29日

    附件:安庆师范大学2023年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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